为了更好的服务用人单位,共同管理好招聘录用的(顶岗实习期间)毕业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请贵单位在面试招聘、办理顶岗实习、解除实习及就业协议时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1、用人单位来校招聘前与招生就业处联系,说明单位对各专业的需求计划、招聘时间等信息,以便学院及时通知相关专业毕业生做好应聘准备,安排就业双选宣讲会,做好接待与服务工作;用人单位来校后,需要填写相关信息,以方便招生就业处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
2、招生就业处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双选宣讲会,用人单位召开宣讲会时,应如实向学生介绍企业情况、用工方式、工资待遇、个人职业发展、落户地址等,让毕业生充分了解企业需求情况。
3、学院教育学生诚信就业,签订了《诚信就业承诺书》,学生经过投简历、面试等环节,单位正式录用或与用人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学生拒签协议,我们将视其为违约,不再推荐就业。
4、用人单位要求学生提前顶岗实习,需发书面邀请函,注明联系人、报到地址、行车路线、实习期限等,并与招生就业处签订《毕业生就业顶岗实习安全协议书》,我们将在规定时间为顶岗实习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将学生派到顶岗实习地点,指定专人与现场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通报到达时间、车次等信息,保证毕业生安全准时到达实习岗位。
5、用人单位经过“双选会”后,应尽快确定录用学生名单,以免毕业生应聘后续来校的用人单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用人单位正式选定的毕业生,若需要顶岗实习考核合格后才能签订就业协议,应对学校和学生说明考核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实习考核结束,原则上应全部接收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极个别学生因综合业务能力差、组织纪律涣散、不服从管理等原因,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可写明原因(项目部的退函不予认可)发书面退函,对于退回的学生我们将按照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处理。恳请用人单位不要无故退回学生,以免耽误学生就业。
7、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属学院与企业双重管理。如有长期请假不归、私自离职或擅自离岗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发函通知招生就业处,学院将按照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函告企业。
8、学生不得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违约,因个人原因违约的,必须先向所在系党总支书记提出书面申请,阐述违约理由,经系部调查审核同意、招生就业处备案后,学生方可持系部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向用人单位提出违约申请,并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后,再持用人单位人事部门书面解除就业协议或就业意向的函件到招生就业处报到、备案。未经系部同意,企业可不受理学生违约。
9、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发书面函退回,学院将按照召回制管理办法处理。
10、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派遣工作时间要求,用人单位应在毕业生毕业当年四月底以前将所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寄回学校,以便学院及时上报就业数据,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
11、招生就业处联系人及分工:
郗春荣老师:联系接待用人单位,协调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处理就业中出现的问题。
联系方式:0913-2221250
牛新平老师:主要负责用人单位联系、组织就业双选宣讲会、组织学生应聘面试等工作。
联系方式:0913-2221185
王雪老师:主要负责办理顶岗实习手续、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违约学生登记、毕业生就业派遣、改派等工作。
联系方式:0913-2221185
招生就业处
201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