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准备
毕业生在求职面试前应该做好以下材料的准备工作:
1.就业推荐表:推荐表是学校向招聘单位推荐毕业生的重要材料之一。表内的各项内容要本着严肃认真、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态度如实填写。毕业生持推荐表在规定范围内联系就业单位时,要本着对学校、用人单位和自己负责的态度,公平竞争,遵守纪律,实事求是,诚信就业。要体现出我校毕业生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精神风貌。就业推荐表在学院、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后方可生效就业指导中心印发。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发放到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审核,对符合推荐条件的毕业生发放就业推荐表,毕业生按照要求填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毕业生成绩单:毕业生在教务处或者用一卡通系统打印成绩单。
3.个人简历:能够真实反映毕业生综合素质的自我介绍。包括各种奖励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原件在单位有要求的时候提供。
4.毕业生自荐书:毕业生成绩单复印件、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个人简历以及各种奖励荣誉证书复印件。
5.学生本人登陆就业管理系统,填写生源信息;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向陕西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报送生源计划。
二、求职面试
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广泛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联系落实用人单位招聘时间、地点,通过就业中心网站、微信平台、学院广信通、毕业生就业QQ群、电话等渠道向毕业生发布招聘信息,组织召开用人单位招聘宣讲会。
毕业生要了解就业形势、就业政策;掌握求职技巧。确定就业区域、目标单位、应聘岗位、薪资期望等。有针对性地准备求职材料,准备个人简历、求职信、成绩单、各种证书复印件等。毕业生认真听取用人单位招聘宣讲会,与家长商量后,双向选择,本着诚信就业的原则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种面试活动,在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活动时,毕业生必须确定自愿到单位就业时再提交个人简历,用人单位确定录用名单后,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签就业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经过求职面试,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由学校就业中心在省教育厅领取,统一发放到二级学院或毕业生本人在就业中心领取,每人一份,一人一号。协议书签订后,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各执一份。经过学校审核后列入毕业生就业方案。
就业协议书: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它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双方确定就业意向和权益的依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三方协议,由教育部高教司统一制表,一式三份,毕业生人手一套。就业协议书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权利,但不等同于劳动合同。
学院收集整理毕业生就业数据库,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报送毕业生就业情况。
四、上报就业方案和毕业生派遣
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情况,按照教育厅规定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为毕业生办理毕业生派遣报到手续,签发毕业生报到证。有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按照就业协议书约定要求派遣,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派遣报到证签发至生源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对于专升本升学的毕业生,毕业生必须将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就业指导中心备案,按照省教育厅规定不签发毕业生报到证,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就业报到证:即派遣证由陕西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签发,是毕业生就业时到用人单位报到及报到后办理各类保险的重要材料;同时也是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转移的重要凭证,报到证一式两联,毕业生持蓝联报到,档案中存放白联作为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身份(干部身份)的证明。 通过报到证(派遣证)派遣毕业生是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方式,也是落实国家计划和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的保证手段。
五、违约及其处理
为了体现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学院和全体毕业生的诚信声誉,巩固用人单位与学校建立的友好联系,遏制和约束违约行为,现对违约问题及其处理程序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上签字或盖章,无论学生本人和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是否签字或盖章,毕业生提出不到该单位就业,需要另选单位的,均属违约行为。
2.毕业生因升本或考上国家公务员与原所签协议发生冲突,毕业生已经征得原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的,不属于违约。
3.程序与步骤 :毕业生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报告,并首先办理完毕与用人单位的解约手续,且不得有任何法律争议;
4.凭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原件,三日内由毕业生本人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申领表,交回已构成违约的原协议,并登记备案;
5.毕业生必须如实填写申领表内容,三日内由毕业生所在学院核查违约原因,学院辅导员、主管就业领导签署意见、盖章确认;
6.学院审核后,持申领表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经由中心主任审核、签字后,毕业生可领取重新编号的就业协议书;
7.办理以上手续,学校除了收取新发协议书的工本费外,不再收取毕业生违约金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费用。
8.新协议发放后原协议随即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9.升本毕业生登记程序:1)未签约的毕业生将空白协议书送各学院并登记; 2)已签约的毕业生凭用人单位解除协议的证明到学院修改就业方案; 3)已签约但注明考取研究生协议自动作废的毕业生,凭原协议修改就业方案,由学生本人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学校将按签约进行派遣。
六、毕业生改派(补办报到证)
按照国家政策文件规定,对毕业时未签订就业单位或毕业后签订就业单位但由于各种原因解除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需填写《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改派报(补办)证申请表》,办理改派手续,具体规定如下:
1、原来有就业单位,现申请改派到新的单位,毕业生需提供:①.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原就业单位退函,②.现就业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③.个人申请(改派期限为两年,每人只能改派一次)。
2、原来派回生源地,现申请派到单位,毕业生需提供:①.原就业报到证(原件),②.现就业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③.个人申请(改派期限为三年,每人只能改派一次)。
3.原来报到证丢失,现申请报到证补办的毕业生需提供单位证明或个人申请(申请补办年限为三年)。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改派(补办)报到证申请表:/upload/202203/22/202203221942559586.doc